设为首页 首页 | 会员注册 | 用户登陆 | 登陆名: 密码:
 
新闻资讯 新房速递 房屋租赁 二手房产 家居装潢 58建材 房产论坛
 您的位置:首页 >> 房产资讯 >> 楼市传真 >> 新闻正文
期房销售存废引发争论 隐含政府部门间利益博弈
http://www.58fang.com/ 发布日期:2007-8-13 9:18:19

    然而,建设部门的回应,却使得银行的建议“消于无形”:先是北京市建委回应“因市场尚不成熟,暂不取消预售制度”,之后,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,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。而在2006年的“两会”上,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,“商品房交易实行预售制是现行法律规定,取消需慎重、认真研究。”

   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7月24日,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建议经媒体披露后,建设部于7月26日发布了《房屋登记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(下称《办法》)。在《办法》中,为弥补期房权属真空,提出施行“预告登记”制度。

    根据《办法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,当事人有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、预购商品房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时,都可以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。办理预告登记后,当事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向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登记。

    “不是说要取消期房么?怎么又可以办理期房登记了,到底是进步还是开倒车?”《办法》公布当天,一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。

    8月2日,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位负责人,得到的答复是:“这个问题敏感度太强,实在不方便回答。”

此新闻共有2页  第 1  2 页  

编辑: 作者: 来源:搜房网
打印 】【关闭
 免责声明:  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 相关报道
·开发贷款按揭贷款门槛均提高 沪上房贷悄然收紧
·购房者怒砸售房部 一场“摇号活动”引发的冲突
·三年内七次加息 房奴因利息损失一辆比亚迪轿车
·银行暂停二手房按揭 全国不约而同收紧个人房贷
·房贷首付仍最低三成 专家:提高比例不能"一刀切"
·专家建议:调控投机性住房出来补贴住房最困难户
·提前还贷要预约登记 预约期的利息也要自己扛
·国务院常务会议:严格审查经济适用房购房者资格
 评论 共有评论篇    查看评论 
评论内容:
评 论 人:
 热点追踪  
 最近更新  
关于我们 - 广告服务 - 法律声明 - 服务条款 - 隐私声明 - 网站地图 - 在线留言 - 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 昆山58房产网-沐潮传媒 苏ICP备06053147号
Copyright © 2006-2007 www.58Fang.com All Rights Reserved